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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一目击者


长岚市城西老城区邻近高速收费站的地方有座市场,市场正门有扇三米多高的大仪门,是从清朝时保留至今的古建筑,虽然外表破旧,但满是历史遗韵,因为有扇标志性的大仪门,所以被住在城西的人称为门楼市场。门楼市场在二三十年前是长岚市最大的贸易市场,但是随着发展,城市中心挪到东城区,经济中心也开始偏移,曾经红红火火的贸易市场逐渐人去楼空,变得萧条破败,如今里面只剩下几家干了几十年的老字号门店。

        随着门楼市场一起荒废的还有一座石拱桥,桥下常年流着浅浅一层污浊的河水,露出大片干涸的河床,堆满了附近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大到旧家电,小到用过的纸尿裤。女孩儿的尸体就被埋在层层生活垃圾之下,一名拾荒的老人在垃圾堆里寻找纸板、塑料、酒瓶等物,无意间发现了其中的尸体,随即报警。

        周行带队赶赴现场,派出所民警协同支队刑警封锁现场,出警的派出所民警里有个新来的警员,参加工作不到一个月,周行的队伍到达之前,他和师父查看尸体,当时尸体趴着,只露出半边脸。他盯着女尸的脸细看了一会儿,说:“这个女孩儿……有点眼熟啊。”

        周行到了现场,他就找到领头的周行,说出了女孩儿的身份。

        昨晚刚下了一场大雨,河床的水涨到小腿,派出所的民警比刑警从容许多,因为来得及穿上雨鞋,周行站在岸边往河里扫了一眼,对站在他旁边的老警察说:“陈师傅,让您老的兄弟把雨鞋借给我们穿穿,这河里东西太多,割着、伤着容易得破伤风。”

        陈志国是个资深的老警察,长了一张刚正不阿的国字脸,脸上有几道被地心引力牵扯下垂的皱纹,一双在黑夜里泛着精光的眼睛,让他看起来就像古画中怒目而视的金刚。

        陈志国声如撞钟般的喊了声:“把你们脚上的鞋给刑警队的兄弟穿穿。”

        两拨警察站在岸边换鞋,一时间人人都呈金鸡独立状。

        周行让洪途、沈冰等人下河捞人,随行的女法医和女警在岸边勘察,然后把认出尸体身份的民警叫到一边,问:“你怎么知道她叫李紫暇?”

        新来的民警姓吴,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站在周行面前先敬了个礼,随后满脸憧憬又热情地看着周行说:“是这样的,周队长,大概半个月前,李紫暇到我们派出所报案,当时我们所里刚抓了两拨打架闹事的,接警大厅里特别乱,我就把李紫暇带到调解室让她等着。等我们把打架闹事的两拨人全都处理完了,陈师傅带着我去调解室问她的情况,她又什么都不说了,没待几分钟就急匆匆地走了。”

        小吴的眼珠子灵动地转了两圈,又说:“我当时就看出这个女孩儿肯定出了事儿,她的眼睛都哭肿了,胳膊上还有一道淤伤。但是她不肯配合我们的问询,我们只能放她走了。她走了之后我就留了个心眼,把她名字记下来了。”

        周行听他说完,着意打量他两眼,然后向陈志国笑着问:“陈师傅,这是您新收的徒弟?”

        陈志国绷着脸,斜了眼小吴,说:“笨瓜蛋子。”

        小吴拿掉警帽摸了摸脑袋,嘿嘿笑道:“我太笨了,陈师傅还没答应收我当徒弟。”

        陈志国虎着脸呵斥他:“帽子戴好,站直喽!”

        小吴立刻把警帽戴回脑袋上,嘭的一声并脚立正。

        周行看了一眼小吴,然后低头按手机,笑道:“聪明,服管教。”

        陈志国把小吴轰走帮忙,才说:“实心眼儿木头。”

        周行道:“我当年还没他机灵。”

        陈志国背着手,昂首挺胸地看着一众忙碌的警察,道:“再笨也没有你笨了。”

        周行笑了出来,笑容温暖又满是深意。陈志国瞥周行一眼,绷得像弯钩的嘴角也微微一动,笑了一笑。

        “你抽个空,跟我去看看老海。”陈志国道。

        周行往下一低头,眼睛里的郁郁感伤就落进了黑夜里,暗影浮动。他说:“要去。”

        洪途在河里大喊:“老大,我把两边堵住,找个抽水机把水抽干吧,在浑水里摸鱼实在找不着啊。”

        周行:“我这就去找抽水机,你们先把尸体搬上来。”

        洪途帮两名法医把尸体搬到岸上,又和几个警察下水堵河道。

        周行把电话打到支队后勤要抽水机,后勤说咱又不养鱼,哪有那玩意儿。周行又把电话打到消防队,这才借到了抽水机,于是让沈冰开车去取。沈冰开着警车调头,车头的两道灯光晃着一辆摩托车,季正风和简月坐在摩托车上,都被车头强光刺了眼,季正风捏闸刹车,偏过脸道:“哎呀!我的哥,眼睛要瞎啦!”

        简月下车,隔着车窗玻璃和沈冰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睛里看到了不爽。她不爽沈冰大半夜开远光灯晃人眼睛,沈冰不爽她和小男孩儿飙车取乐误了正事。

        李紫暇的尸体被平放在岸边,身边已经围了两个随行的法医,简月蹲在尸体身边,借着法医的手电看李紫暇的脸,看到一张皮肤青白充盈,明显腐败胀气的脸,即使李紫暇的脸已经变化,但是她的脸上仍旧留存着和李紫筝相似的神韵。她向法医要了一双手套,隔着手套轻轻按压尸体的脸部和颈部。

        周行走过去,低头看着简月:“在尸检报告出来之前,我要知道大致的排查方向。”

        简月低头忙碌着,手指从尸体的颈部按到胸口,然后解开了衬衣的领口,露出里面的白色蕾丝胸罩,又撩起衬衣的下摆看了看,道:“他杀,抛尸,这是抛尸现场,不是案发现场,还需要解释吗?”

        周行:“不需要。”

        简月有条不紊地道:“死者出现腐败性气肿,尸僵完全消失,尸斑呈暗红色,属于浸润期,死亡时间是4~5天。死者身上多处皮下软组织挫伤,还有不少出血点,说明她生前遭受过程度较为严重的殴打,她被杀害之前曾被凶手劫持过一段时间,而一个少女被劫持,90的概率伴随着性侵。她身穿校服,说明是在上学或放学路上被凶手劫持,按照概率统计,她应该是在放学途中被劫持,因为如果上学时被劫持,学校会很快知道她失踪。如果凶手有基本的反侦察意识,会选择在下午放学时劫持死者,这样能延长自己的作案时间。所以死者被劫持的时间是9月14号或15号附中放学的时间段。”

        简月掀开死者的裙子,眼角微乎其微地抽动了一下,随后将裙角放下:“这下可以肯定,死者死前被性侵过。”死者在裙子里□□着,没有穿内裤。

        简月抬眼看着桥下,洪途还在堵河道,她问:“尸体被扔在桥下吗?”

        周行:“对,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就是凶手抛尸的地方。昨晚下雨,水位涨到53厘米,下雨之前水位只有二十几厘米,水流的方向是西到东,流速是……反正很慢。这种情况下,尸体不会被水流冲走。”

        简月站起身,看着河里黑色的潺潺流动的河水:“你们发现死者时,死者的头朝哪边?”

        周行指了指东边:“那边儿。”

        简月低下头,优雅地一根根伸开手指,摘掉手上的手套:“尸体的内裤不见了,既然尸体摆放的方向逆着河水的流向,有可能被河水冲走。要找到死者的内裤,那是至关重要的证据。”

        周行接过简月手里的一次性手套,问道:“你觉得内裤上会沾有凶手的□□?”

        简月道:“有两种情况:1凶手为了谨慎起见脱掉了死者的内裤;2内裤穿在死者的身上,但是被水流冲走了。这两种情况包含了三种可能。”

        周行:“哪三种?”

        河边污水的臭味和尸体的臭味融合在一起,非常不好闻。简月转过身往岸边远处走:“死者被殴打、□□,但是她的衣着完整,应该是在她死后,凶手亲自给她穿好衣服,凶手这样做的原因大抵是对死者怀有愧意,也侧面说明凶手头脑清晰、有条理,也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凶手的行为很有组织性,甚至没有弄破死者的衣服,也没有在死者身上造成严重的外伤。可以排除激情杀人,确定为有预谋的杀人。”

        周行和简月并肩而行,慢慢往前走:“你说的三种可能是什么?”

        夜里起了风,凉风携有潮气,吹得人感觉寒涔涔的。简月抱着双臂,低下头躲避潮湿的冷风,道:“第一种可能,内裤上沾了□□,被凶手脱掉。第二种可能,内裤上没有沾到□□,但是被凶手当作纪念品收藏。第三种可能,内裤穿在死者身上,被水流冲走。如果我们没有在河里找到死者的内裤,说明内裤被凶手销毁或者收藏。”

        周行一颗颗解开外套的扭扣:“销毁还好,如果被凶手收藏,可就麻烦了。”说完,他脱掉自己的外套,搭在简月的肩上。

        简月的身体一顿,侧过头看了看周行,周行脸上的神色如常,拿着手机正在看消息,随后按着微信发送语音的功能按钮,笑道:“蒋队长,多借兄弟单位几台抽水机吧,我们可能得把整条河抽干。”

        简月把肩上的外套拉紧,闻到了周行身上干燥的烟草味,但是她不讨厌这股味道。等周行和消防队的人借完抽水机,简月才接着说:“第一次杀人的凶手不会留存死者身上的物品当作纪念品,这种行为往往出现在连环杀手身上。死者衣着完好,只有内裤失踪,如果凶手足够警惕,只是为了消除罪证,他可以把死者的衣物全都脱掉,但是他只脱掉了死者的内裤,所以我倾向于死者的内裤被凶手收藏。当然了,这一假设的前提是我们没有在河里发现死者的内裤。”

        他们离开桥边百米左右,再往前走就是民警拉的警戒线。警戒线边缘停着一辆破旧的电动三轮车,车上堆满了捆绑好的纸盒和塑料瓶子等物。一个身穿浅灰色夹克衫的老人蹲在车边抽烟,他身材干瘦,腰背佝偻着,花白的头发稀疏油腻,脸上爬满蜘蛛丝般的皱纹。他可能患了帕金森症,举着烟的右手抖得厉害,啪嗒啪嗒地抽着一根雄狮牌香烟。老人抬起眼皮,看见一对男女朝自己走来,就撑着自己的膝盖站起来,干瘦的身体往前佝偻着,像一株被压弯的老树。

        他们停在老人的面前,周行道:“他就是发现尸体报警的人。”

        老人刚才已经被派出所的人盘问过一回,此时轻车熟路地从裤子的口袋里摸出一个漆皮几乎掉光的棕色皮夹,他眯着眼辨认皮夹里的卡片,颤悠悠地拿出身份证递给了周行。

        周行接过身份证,又看了看老人:“雷红根?”

        老人用陕西方言说:“似额。”

        周行拿走他的皮夹,帮他把身份证放进去,道:“把你发现尸体的过程简单说说。”

        雷红根连指带比划地说:“额就……拣纸壳子嘛,水里有个箱子,额去拣,就,就,就滑倒咧,额就觉得手按到了草上。”他举起自己的右手,“那草就不对咧,软的,滑的,像头发,额就把东西挪开,就看到一个女娃娃。”

        周行打量他湿了半截裤子的腿:“摔得严重吗?我让人送你去医院检查。”

        雷红根连连摆手:“莫似莫似。”

        周行还是叫来了派出所的民警,让他把老人送到医院。但是雷红根不放心自己的半车纸壳子、旧瓶子,周行笑道:“我帮你把车拉回单位,等你看完腿,我再派人给你送回家。”

        雷红根放心了,被警察带去医院看腿。

        陈志国带着小吴来找周行,说:“周行,我先把所里的人带回去了。这件案子发生在我们所的辖区,我们会协助你做基础的排查,需要帮忙就给我打电话。”

        周行恭恭敬敬地欠了欠身:“辛苦了,陈师傅。”

        陈志国不多说,扭身直接走,临走时瞥了简月一眼,眼神挺锋利。简月记得陈志国,她代替周行去高森公寓出现场时在一楼的大堂里见过一个眼神儿有些毒辣的老警察,就是陈志国。那是她第一次见陈志国,但是刚才陈志国看她的眼神让她无端地觉得陈志国早已见过她。

        周行没发现陈志国和简月短暂的交锋,他的手机一直响着,送走陈志国就掏出手机接电话:“多少?3公里?你怎么不堵到入海口?”

        洪途能干,是个耿直的实干家,沿着河道往东堵到了3公里开外,意味着他们要抽干几公里的河水,搜查河道的工作量很大。周行觉得河水流速慢,而且河底布满杂物,死者的衣物很有可能被杂物挡住,可能冲不到那么远,但是洪途领着两个人已经费了大力气把几个水泥袋扛到3公里外堵住了河道,并且沈冰也已经把抽水机拉过去,俩人合作默契,已经开始干活儿了。

        周行挂了洪途的电话,很不满洪途自作主张做出的部署,皱着眉骂道:“这个莽人。”

        简月瞅了周行一眼,心道周行骂人骂得相当没有杀伤力,周行永远学不会骂人。简月上了周行的车,周行开着车沿着河边往东开了3公里,河里已经放下一台抽水机,抽水机嗡嗡嗡地运行起来,洪途蹲在河里,把管子抗在肩上,像在扛着一根炮管。污水喷到岸边,顺着他们提前挖好的引道往下流。

        洪途很高兴,扛着管子朝周行招手:“头儿,这抽水机真猛!”

        周行下了车甩上车门,掐着腰站在岸边,板着脸往河里看:“喜欢吗?喜欢就把整条河都抽干。”他指了指岸边袖手看热闹的两名警察,“你们俩在动物园看猩猩抗水管子呢?下去把河里的杂物全扔上来。”

        两名警察扑通一声下了水,往岸上扔河里的垃圾。

        周行问:“沈冰在前面?”

        一个人答道:“沈哥拉回来三台抽水机,把咱们的人分成三组,一公里放一个小组。”

        简月穿好周行的外套,也下了车,还没走到周行的身边,周行忽然抬起胳膊把她往后拦了一下,与此同时,一块塑料壳子扔到她的脚前,飞溅的污水打湿了她的裤脚。

        周行这回罕见的动了真怒:“猴子,往哪儿扔?”

        姓侯的刑警的确是故意扔到简月脚前的,想和简月开个似是而非的玩笑。简月就任一分局支队顾问以来,和周行合作无间,地位仅在周行之下,是没有名分的支队二把手,但是有些人对简月存有渊源已久的意见,不愿意被一个没有实名的女人调遣、压制,心里始终憋着想“整治”简月的心思。小侯代替不少人扔出了那块塑料。

        小侯笑嘻嘻地问道:“没事吧?简老师,对不住,对不住。”

        简月看了一眼裤脚上的点点淤泥,扬起脸对小侯笑道:“没事,下次当心点。”

        周行却用力把塑料踢回河里,竖起的食指绷得笔直,像杆枪管子,他把枪口往下一压,指着小侯:“滚上来,我让你滚上来!”

        小侯没料到周行如此动怒,小侯瞬间后怕起来,乖乖地爬上岸站在周行的面前:“老大,我真不是故意的。”

        周行气愤的冷笑一声:“不是故意的?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又瞎又蠢?”

        小侯的脸色涨红:“我,我,我没看到简老师——”

        周行不听他的狡辩:“今天晚上我给你放假,回去写检讨,把你心里那点蠢事儿全都写出来,明天拿到单位站在一楼大堂里念10遍。胆敢不写实情,我把你调到档案室擦桌子。”

        小侯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想求饶:“周队,我——”

        周行:“念20遍,滚蛋!”

        小侯灰头土脸地走了,河里的洪途和另一名警察看傻了,俩人都停了手里的活儿,只有抽水机还在嗡嗡嗡作响。

        洪途:“头儿,那个——”

        周行以为洪途想说情,转过头一个回马枪杀过去:“你也想开诗朗诵专场?”

        洪途:“不是,不是,猴子穿走了一双胶鞋,本来胶鞋都不够。”他抬了抬脚,“我还没胶鞋穿呢。”

        周行没理洪途,蹲下身系紧鞋带,对简月说:“你坐季正风的车回去,明天早点去单位。”

        周行脚上是一双厚底钢掌纯牛皮的陆军战靴,裤脚被他塞进靴筒里,坚硬的靴筒紧紧地勒出一小截坚硬细韧的脚踝。他很喜欢这双靴子,不仅方便参加各种危险行动,必要时刻还能充当武器,简月曾和他出警去逮捕一位横霸菜市场十几年的资深地头蛇,亲眼看到周行掏心一脚,用这双靴子的鞋底踹断了一个小弟的三根肋骨。周行重新把裤脚塞进靴筒里,用力地紧紧扎住鞋带,跳进河里清理河底露出的杂物。

        简月觉得那双战靴或许将再也不见天日,周行有点过分爱干净,跳进这么污秽的河水里,如果条件允许,他能重新换双脚。

        季正风恰好骑着摩托开过来,潇洒地拧刹车,手里拿着一只白色头盔:“姐,走不走?”

        简月站在岸边看了周行片刻,一言不发地坐在季正风的身后,戴上了头盔。

        季正风看着周行笑道:“周队长,你们忙着,我们先走一步。”

        周行对他视若无睹,一手拿着手电,一手在淤泥中摸索:“今天晚上别飙车,你车上还有一个人,把她安全送回家,不然就让你哥准备到局里捞人。”

        季正风撇撇嘴,嫌他古板又唠叨,简直像个老头子。他嘴上答应了,但是戴上头盔就故意喊了句:“飓风少年登场喽!”

        周行终于正眼瞧了季正风一眼,想说你喊的是个什么鬼东西?但是季正风的哈雷摩托已经窜出八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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